本次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染发类产品的主要问题是实际检出成分与批件配方或标签标识成分不符。化妆品生产企业擅自变更产品配方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存在达不到预期染发效果或引起皮肤过敏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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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化妆品标签成分 添加不标注 标注不添加 采乐 清扬在列 都将严查
2017年12月26日
江苏省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发用类产品(宣称去屑产品)的专项监督抽检,发现6批次化妆品存在成分与产品标签标示不符的情况。
在南通市港闸区圣威龙美容美发用品经营部抽取的标示为惠州市佳佳利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动力去屑顺滑洗发液,批号/生产日期:AGZB055,包装规格:800g/瓶。经检验,未检出标签标示的氯咪巴唑(检验报告编号:JS2017HP0461)。
在南通市港闸区圣威龙美容美发用品经营部抽取的标示为广州市澳影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爵仕黑金去屑丰盈洗发乳,批号/生产日期:GY170505039,包装规格:750ml/瓶。经检验,未检出标签标示的吡硫翁锌(检验报告编号:JS2017HP0464)。
在连云港市灌南县乐购超市有限公司抽取的标示为广东爱齐美日化有限公司生产的采乐5D去屑莹韧净爽洗发剂,批号/生产日期:A092201,包装规格:200ml/瓶。经检验,未检出标签标示的氯咪巴唑、吡罗克酮乙醇胺盐(检验报告编号:JS2017HP0475)。
在淮安市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润宝商业有限公司抽取的标示为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扬男士去屑洗发露(多效水润养护型),批号/生产日期:20200410B1TO,包装规格:200ml/瓶。经检验,未检出标签标示的氯咪巴唑(检验报告编号:JS2017HP0485)。
在淮安市淮阴区王营镇云天美发中心抽取的标示为广州市恒大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恒大﹒滋润去屑洗发乳,批号/生产日期:2016/09/27,包装规格:750ml/瓶。经检验,检出标签未标示的吡硫翁锌,未检出标签标示的吡罗克酮乙醇铵盐(检验报告编号:JS2017HP0490)。
在盐城市滨海县东坎镇颖岚日用品商店抽取的标示为广州市发雅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雅菲诗生姜去屑止痒洗发露,批号/生产日期:FY00170473,包装规格:430ml/瓶。经检验,检出标签未标示的吡罗克酮乙醇胺盐(检验报告编号:JS2017HP0499)。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监管部门已经依法对上述6批次产品及时进行了下架、停止销售的处置。
2018年1月
江苏省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发用类产品(宣称去屑产品)的专项监督抽检,发现2批次化妆品存在部分检验项目不合格,8批次化妆品存在成分与产品标签标示不符的问题。
8批次化妆品成分与产品标签标示不符的情况
在南京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江都工农路分店抽取的标示为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扬®男士去屑洗发露(多效水润养护型),批号:B1T0,包装规格:200ml/瓶。经检验,未检出产品标签标示的氯咪巴唑(检验报告书编号:JS2016HP0759)。
在江苏宏信超市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抽取的标示为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扬®男士去屑洗发露(清爽控油型),批号:A1T0,包装规格:200ml/瓶。经检验,未检出产品标签标示的氯咪巴唑(检验报告书编号:JS2016HP0757)。
在灌云康盛大药房有限公司抽取的标示为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扬®男士去屑洗发露(多效水润养护型),批号:A1TO,包装规格:200ml/瓶。经检验,未检出产品标签标示的氯咪巴唑(检验报告书编号:JS2016HP0651)。
在徐州市珂润化妆品有限公司抽取的标示为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扬®男士去屑洗发露(多效水润养护型),批号:B1TO,包装规格:400ml/瓶。经检验,未检出产品标签标示的氯咪巴唑(检验报告书编号:JS2016HP0499)。
在徐州润达洗涤化妆品有限公司淮西店抽取的标示为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扬®男士去屑洗发露(活炭净爽型),批号:B1PO,包装规格:175ml/瓶。经检验,未检出产品标签标示的氯咪巴唑(检验报告书编号:JS2016HP0505)。
在建湖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抽取的标示为仙维娜(广州)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仙维娜®橄榄去屑柔顺洗发露,批号:GABG0701,包装规格:750ml/瓶。经检验,未检出产品标签标示的氯咪巴唑(检验报告书编号:JS2016HP0723)。
在江苏一树药业有限公司八分店抽取的标示为佛山市安安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安安金纯橄榄油去屑焗油洗发露,批号:04L02,包装规格:350g/瓶。经检验,未检出产品标签标示的吡罗克酮乙醇胺盐(检验报告书编号:JS2016HP0839)。
在宿迁市宿城区创亿美容美发用品店抽取的标示为广州市伊芙琳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爱慕·去屑控油洗发乳,生产日期:2016/04/14,包装规格:300ml/瓶。经检验,检出产品标签未标示的吡硫翁锌(检验报告书编号:JS2016HP0885)。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34批次染发类不合格化妆品(2018年第19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34批次染发类化妆品不合格及2批次染发类化妆品复检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19号)》,通报了标示为杭州春源贸易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代理(生产)的34批次染发类不合格化妆品。
2018年03月15日
总局关于85批次染发类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49号)
经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等检验,标示为江苏爱美斯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等33家企业生产的85批次染发类化妆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的问题是实际检出成分与批件配方及标签标识成分不符。
上述产品及相关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江苏、浙江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相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对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产品,责令相关生产企业限期改正后可继续上市销售。
以上只是部分实际检出成分与批件配方及标签标识成分不符。大部分是染发类化妆品!
依据:
食药监总局关于化妆品配方成分及包装标识成分与实际检出成分不符有关问题的复函:
2016年3月10日,食药监总局就广东省食药监局《关于化妆品检验报告中备注外包装标签及批件配方成分情况如何适用法律的请示》(粤食药监局稽〔2016〕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按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化妆品行政许可受理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09〕856号)规定,化妆品配方变更或可能涉及化妆品安全性的其他变更,应当按照新产品重新申报。因此,特殊用途化妆品及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配方变更,均需按照新产品重新申请批准或备案。
二、特殊用途化妆品检出批准的配方成分以外的成分,或者未检出批准的配方成分的,属于化妆品生产企业擅自变更产品配方的行为,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应以“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行为予以查处。
三、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检出备案的配方成分以外的成分,或者未检出备案的配方成分的,且未按照《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0号)标注化妆品成分的,应当按照《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予以查处。
化妆品标签必须要科学、真实,添加不标注,标注不添加,都将成为历史。成分透明化也将是行业的大变革!
纽约时尚科技学院(Fashio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以下简称“FIT”)研究了化妆品行业彻底透明对品牌的影响,2018年FIT透明度感知评估调查发现:
72%的消费者想要品牌来解释这些成分的作用。
42%的受访者认为他们没有从品牌中获得足够的成分安全信息。
60%以上的消费者希望品牌能够证明原料来源。
90%的受访者认为天然成分对他们更有好处,然而,只有10%的受访者使用的是天然成分的产品。
2017年12月26日
江苏省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发用类产品(宣称去屑产品)的专项监督抽检,发现6批次化妆品存在成分与产品标签标示不符的情况。
在南通市港闸区圣威龙美容美发用品经营部抽取的标示为惠州市佳佳利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动力去屑顺滑洗发液,批号/生产日期:AGZB055,包装规格:800g/瓶。经检验,未检出标签标示的氯咪巴唑(检验报告编号:JS2017HP0461)。
在南通市港闸区圣威龙美容美发用品经营部抽取的标示为广州市澳影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爵仕黑金去屑丰盈洗发乳,批号/生产日期:GY170505039,包装规格:750ml/瓶。经检验,未检出标签标示的吡硫翁锌(检验报告编号:JS2017HP0464)。
在连云港市灌南县乐购超市有限公司抽取的标示为广东爱齐美日化有限公司生产的采乐5D去屑莹韧净爽洗发剂,批号/生产日期:A092201,包装规格:200ml/瓶。经检验,未检出标签标示的氯咪巴唑、吡罗克酮乙醇胺盐(检验报告编号:JS2017HP0475)。
在淮安市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润宝商业有限公司抽取的标示为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扬男士去屑洗发露(多效水润养护型),批号/生产日期:20200410B1TO,包装规格:200ml/瓶。经检验,未检出标签标示的氯咪巴唑(检验报告编号:JS2017HP0485)。
在淮安市淮阴区王营镇云天美发中心抽取的标示为广州市恒大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恒大﹒滋润去屑洗发乳,批号/生产日期:2016/09/27,包装规格:750ml/瓶。经检验,检出标签未标示的吡硫翁锌,未检出标签标示的吡罗克酮乙醇铵盐(检验报告编号:JS2017HP0490)。
在盐城市滨海县东坎镇颖岚日用品商店抽取的标示为广州市发雅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雅菲诗生姜去屑止痒洗发露,批号/生产日期:FY00170473,包装规格:430ml/瓶。经检验,检出标签未标示的吡罗克酮乙醇胺盐(检验报告编号:JS2017HP0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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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
江苏省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发用类产品(宣称去屑产品)的专项监督抽检,发现2批次化妆品存在部分检验项目不合格,8批次化妆品存在成分与产品标签标示不符的问题。
8批次化妆品成分与产品标签标示不符的情况
在南京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江都工农路分店抽取的标示为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扬®男士去屑洗发露(多效水润养护型),批号:B1T0,包装规格:200ml/瓶。经检验,未检出产品标签标示的氯咪巴唑(检验报告书编号:JS2016HP0759)。
在江苏宏信超市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抽取的标示为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扬®男士去屑洗发露(清爽控油型),批号:A1T0,包装规格:200ml/瓶。经检验,未检出产品标签标示的氯咪巴唑(检验报告书编号:JS2016HP0757)。
在灌云康盛大药房有限公司抽取的标示为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扬®男士去屑洗发露(多效水润养护型),批号:A1TO,包装规格:200ml/瓶。经检验,未检出产品标签标示的氯咪巴唑(检验报告书编号:JS2016HP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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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徐州润达洗涤化妆品有限公司淮西店抽取的标示为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扬®男士去屑洗发露(活炭净爽型),批号:B1PO,包装规格:175ml/瓶。经检验,未检出产品标签标示的氯咪巴唑(检验报告书编号:JS2016HP0505)。
在建湖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抽取的标示为仙维娜(广州)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仙维娜®橄榄去屑柔顺洗发露,批号:GABG0701,包装规格:750ml/瓶。经检验,未检出产品标签标示的氯咪巴唑(检验报告书编号:JS2016HP0723)。
在江苏一树药业有限公司八分店抽取的标示为佛山市安安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安安金纯橄榄油去屑焗油洗发露,批号:04L02,包装规格:350g/瓶。经检验,未检出产品标签标示的吡罗克酮乙醇胺盐(检验报告书编号:JS2016HP0839)。
在宿迁市宿城区创亿美容美发用品店抽取的标示为广州市伊芙琳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爱慕·去屑控油洗发乳,生产日期:2016/04/14,包装规格:300ml/瓶。经检验,检出产品标签未标示的吡硫翁锌(检验报告书编号:JS2016HP0885)。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34批次染发类不合格化妆品(2018年第19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34批次染发类化妆品不合格及2批次染发类化妆品复检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19号)》,通报了标示为杭州春源贸易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代理(生产)的34批次染发类不合格化妆品。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染发类产品的主要问题是实际检出成分与批件配方或标签标识成分不符。化妆品生产企业擅自变更产品配方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存在达不到预期染发效果或引起皮肤过敏的风险。
2018年03月15日
总局关于85批次染发类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49号)
经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等检验,标示为江苏爱美斯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等33家企业生产的85批次染发类化妆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的问题是实际检出成分与批件配方及标签标识成分不符。
上述产品及相关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江苏、浙江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相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对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产品,责令相关生产企业限期改正后可继续上市销售。
以上只是部分实际检出成分与批件配方及标签标识成分不符。大部分是染发类化妆品!
依据:
食药监总局关于化妆品配方成分及包装标识成分与实际检出成分不符有关问题的复函:
2016年3月10日,食药监总局就广东省食药监局《关于化妆品检验报告中备注外包装标签及批件配方成分情况如何适用法律的请示》(粤食药监局稽〔2016〕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按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化妆品行政许可受理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09〕856号)规定,化妆品配方变更或可能涉及化妆品安全性的其他变更,应当按照新产品重新申报。因此,特殊用途化妆品及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配方变更,均需按照新产品重新申请批准或备案。
二、特殊用途化妆品检出批准的配方成分以外的成分,或者未检出批准的配方成分的,属于化妆品生产企业擅自变更产品配方的行为,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应以“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行为予以查处。
三、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检出备案的配方成分以外的成分,或者未检出备案的配方成分的,且未按照《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0号)标注化妆品成分的,应当按照《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予以查处。
化妆品标签必须要科学、真实,添加不标注,标注不添加,都将成为历史。成分透明化也将是行业的大变革!
纽约时尚科技学院(Fashio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以下简称“FIT”)研究了化妆品行业彻底透明对品牌的影响,2018年FIT透明度感知评估调查发现:
72%的消费者想要品牌来解释这些成分的作用。
42%的受访者认为他们没有从品牌中获得足够的成分安全信息。
60%以上的消费者希望品牌能够证明原料来源。
90%的受访者认为天然成分对他们更有好处,然而,只有10%的受访者使用的是天然成分的产品。